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内蒙古自治区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内0784执754号
申请执行人:江苏太平洋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三堡乡船闸西路。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额尔古纳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市额尔古纳大街98号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东侧1-3楼。
法定代表人:***。
关于申请执行人江苏太平洋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额尔古纳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内0784民初439号民事调解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2年9月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722900.00元。
经本院执行,现被执行人额尔古纳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自动履行722900.00元。至此,江苏太平洋建设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内0784民初439号已全部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