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阜宁金山混凝土有限公司、江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0803执保1391号 本院于2022年11月2日立案受理申请人阜宁金山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保全一案,于2022年11月7日已依法冻结被申请人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款261385.81元,已保全完毕。(具体详见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