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世纪华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某某、徐州世纪华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决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执 行 决 定 书

(2020)苏0707执2154号

本院在执行刘某与仲某、徐州世纪华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本院作出的(2018)苏0707民初4191号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应偿还申请执行人欠款309461.00元及利息、诉讼费,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款规定,决定如下:

将***、徐州世纪华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