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山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与重庆远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大山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渝0113民初19727号 原告:***,男,1968年9月1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渝北区。 被告:重庆大山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沙坪坝区***街道陈新路后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6203410923T。 法定代表人:**高。 被告:重庆远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渝中区新华路4号附1号正2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35889430841。 法定代表人:**。 原告***与被告重庆大山建设有限公司、重庆远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9月19日立案。 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亦未提交减、缓、免交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李 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