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城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重庆市长城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渝0105民初20278号



原告:***,男,1984年7月4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九龙坡区。

被告:重庆市长城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江北区建新西路1号第7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2029959235。

原告***与被告重庆市长城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26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8月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负担。





审 判 员 潘 渝





二○二一年八月三日



书 记 员 郭 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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