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四方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淮安市四方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与淮安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苏0812执609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淮安市四方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047539246381,住所地淮安市淮阴区。
法定代表人:曹立波,总经理。
被执行人:淮安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00686596215W,住所地淮安。
法定代表人:吴成久,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淮安市四方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淮安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撤回执行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9)苏0812民初8676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刘卫花
审判员  王琍琍
审判员  王 勇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王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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