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0402执1175号
常州**世纪医院有限公司、江苏康顺医用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根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苏0402民初1709号民事判决书,于2022年3月28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常州**世纪医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康顺医用净化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51523元及执行费673元。至此,常州**世纪医院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苏0402民初1709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