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龙鑫钢制品有限公司

海门市某某制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苏0684执3468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海门市***制品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海门市***制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工资51824.64元。本院立案受理后,被执行人海门市***制品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将执行款汇入本院执行账户,本院随即于2018年11月9日发放给申请执行人。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海劳人仲案字[2018]第250号仲裁裁决书关于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工资的请求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