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永超建设有限公司

启东市吕四海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与江苏永超建设有限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0681执1119号
申请执行人启东市吕四海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与江***建设有限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依据(2020)苏0681民初6830号民事判决书,本次执行事项为截止至2020年12月7日违约金47174.05元、诉讼费4064元、财产保全费2796元,本院于2021年3月18日执行完毕,本案作执行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