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苏浦建设有限公司

南京宁鼎机械工程有限公司与南京苏浦建设有限公司、芜湖苏宁环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皖0207民初558号
原告南京宁鼎机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南京苏浦建设有限公司、芜湖苏宁环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南京宁鼎机械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3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南京宁鼎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4743元,减半收取7372元,由原告南京宁鼎机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范云茂 人民陪审员  田 婷 人民陪审员  胡荣华
法官助理齐世民 书记员聂青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