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金诚彩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盱眙金诚彩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汪骏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6)苏0830执3701号
申请执行人:盱眙***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盱眙经济开发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307424894312。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1966年3月5日生,汉族,住盱眙县。
本院在执行盱眙***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人盱眙***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6)苏0830民初4660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李逸轩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