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华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西朗门业(苏州)有限公司、昆山市华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苏0506民初4326号
原告:西朗门业(苏州)有限公司,住所地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宝带西路5001号1幢。
法定代表人:江平,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彦莉、李刚,江苏漫修(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昆山市华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昆山市周市镇长江北路928号1号楼。
法定代表人:陈正平。
原告西朗门业(苏州)有限公司与被告昆山市华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5月12日立案受理。原告西朗门业(苏州)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催交案件受理费后,在法定限期内仍未交纳。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西朗门业(苏州)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审 判 员  周 宏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法官助理  孙文科
书 记 员  周诗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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