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东方建筑有限公司

温州市鹿城装潢门窗有限公司、吴江东方建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浙0302执4014号
温州市鹿城装潢门窗有限公司、吴江东方建筑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温州市鹿城装潢门窗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吴江东方建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温州市鹿城装潢门窗有限公司于2020年08月10日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立案执行,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浙0302执4014号案件执行完毕。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