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寿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重庆长寿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贵阳安伟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黔0113民初5074号
原告:重庆长寿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长寿区凤城凤园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52033998598。
法定代表人:朱敬建,系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邹婷,女,系重庆启林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5001201911146648。代理权限:特别代理。
被告:贵阳**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民主路5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11789764891F。
法定代表人:雷宏,系该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田彦,男,1979年3月18日生,住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代理权限:特别代理。
本院审理的原告重庆长寿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诉被告贵阳**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重庆长寿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重庆长寿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本院予以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重庆长寿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6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重庆长寿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胡晓芳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日
书记员  陈 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