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万和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淮安欣翊暖通设备有限公司与江苏万和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苏0812民初1014号之一
原告:淮*****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东路嘉兴南苑49号门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91MA1Y3HLX6X。
法定代表人:赵红兵,职务经理。
被告:江苏万和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淮安市清江浦区亿力未来城9号楼115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02718534001D。
法定代表人:王吉军,职务总经理。
原告淮*****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万和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27日立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本院经审查认为,因案情复杂,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  潘雷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陈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