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沿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海安县沿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大庆市绪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17)黑06执586号
海安县沿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大庆市绪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海安县沿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大庆市绪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于2017年12月8日查封了被执行人大庆市绪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拥有的登记在第三人大庆市大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大庆市北国之春奥特莱斯城市商业综合体项目2号地下车库4号商业楼1号、2号、3号高层公寓-2号公寓楼137套商品房。申请执行人海安县沿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大庆市绪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29日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大庆市绪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自愿用法院查封的137户房产抵偿本案的全部债务。现申请执行人海安县沿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1日向本院书面确认双方执行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并向本院提出执行结案的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4)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大庆仲裁委员会(2017)庆仲(裁)字第(381)号裁决书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