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建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金湖县建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金湖森龙机械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金湖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0831执1413号
金湖县建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金湖森龙机械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92217元,执行费1283元,执行过程中,经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已收到被执行人还款92217元及利息27665元,执行费1283元由被执行人承担。
至此,本院(2019)苏0831民初3134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