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港龙交通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因车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依据《道路货物运输战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被罚款0.2万元(行政处罚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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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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