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朗吉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苏州市胜德佳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与苏州朗吉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文书内容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苏0506执328号
申请执行人苏州市胜德佳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20506561830565R,住所地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孙武路80号。
法定代表人:孙玉助。
被执行人苏州朗吉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20506570392480J,住所地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双银国际金融城43幢102室。
法定代表人:孙彬。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苏州朗吉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案(2019)苏0506民初3098号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苏州朗吉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苏州朗吉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152716.00元。
二、不足之数,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陈建军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日
书记员  姚 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