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弘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鼎巢物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南京弘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某某、某某、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0111执恢110号

鼎巢物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关于鼎巢物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与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受理,本案执行到位执行款人民币32304.85元,并2021年1月28日已转交申请执行人。至此,鼎巢物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苏0111执恢110号恢复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