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0684执3468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与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工资争议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事项为给付钱款人民币1666.70元,并协助办理二级建造师和安全员证书转出手续。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钱款人民币1666.70元的主张,被执行人已协助办理二级建造师和安全员证书转出手续。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海劳人仲案字(2020)第549号仲裁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