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金盛钢结构有限公司

东海县金盛钢结构有限公司与连云港瑞鼎石英制品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苏0722执2799号
申请执行人东海县金盛钢结构有限公司,住所地东海县。
法定代表人:*传主,经理。
被执行人连云港瑞鼎石英制品有限公司,住所地东海县。
法定代表人:***,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东海县金盛钢结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连云港瑞鼎石英制品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于2017年12月16日书面申请撤回执行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7)苏0722执279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仇奎
审判员***
代理审判员***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