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华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南通华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舜龙合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方正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黑0124执恢106号
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南通华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舜龙合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2019)黑0124民初93号民事判决书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南通华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舜龙合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筑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164396.92元。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黑龙江舜龙合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4日给付欠款50000.00元。后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南通华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给付欠款160000.00元(其中包括案件本金、利息、受理费、执行费等,不包括已付***10000.00元),现此款已经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结案,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执行依据已经执行完毕,本案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九日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