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与泰州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泰州兴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苏1291执477号
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泰州兴业投资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泰州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泰州兴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立案标的4415041.48元。经执行,现已执行到位1000000元,其余款项及迟延履行期间利息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至此, 申请执行人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苏1291民初1543号民事判决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