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正恒建设有限公司

江苏正恒建设有限公司与宿迁鼎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1311执保264号
立案庭:
申请人***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江苏正恒建设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受你庭委托,解除对被申请人江苏正恒建设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20万元的冻结。现已解除完毕并将结果反馈给你庭。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