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正恒建设有限公司

江苏正恒建设有限公司与宿迁鼎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1311执保225号
立案庭:
你庭于2020年4月2日移交我局执行申请人***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江苏正恒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我局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于2020年4月10日对被申请人江苏正恒建设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120万元进行冻结,实际冻结金额为:2134.65元。现已完成相关保全事项,故此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