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风格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昱百年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苏州风格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苏0506执1764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昱百年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003号阳光华艺大厦1栋7D01。
法定代表人朱**勇。
被执行人苏州风格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苏州高新区邓尉路9号1幢507室。
法定代表人黄晨东。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昱百年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苏州风格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该案(2020)苏0506民初8345号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苏州风格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苏州风格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234409.48元。
二、不足之数,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审判员 施 展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陈宇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