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工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与重庆建工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渝0103民初16576号
原告:***,男,1967年1月29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渝北区。
被告:重庆建工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渝中区捍卫路1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3765929495P。
法定代表人:**。
原告***与被告重庆建工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7日立案。原告***于2020年7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理由正当,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计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五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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