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工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建工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重庆大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渝0105民初25961号
本院受理的原告重庆建工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重庆大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向原告重庆建工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并告知原告重庆建工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接到本通知书后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但原告重庆建工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期交纳诉讼费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 判 长  张 畅 人民陪审员  蒋贤玉 人民陪审员  李红微
书 记 员  魏丹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