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内容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案 号
(2020)苏1323执恢577号
案 由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受送达人
**市星友混凝土有限公司、 **市宏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泗阳分公司、**中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执行当事人情况
申请执行人:**市星友混凝土有限公司,住所地泗阳县三庄乡。
法定代表人:葛加祥
被执行人:**市宏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泗阳分公司,住所地泗阳县。
法定代表人:罗前君。
被执行人:**中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市。
法定代表人:刘祥。
案件执行情况及通知内容
本案执行标的400000元,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毕,申请人书面申请结案。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