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华厦营造有限公司与扬州市龙川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1012执1419号
扬州市华夏营造有限公司、扬州市龙川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扬州市华夏营造有限公司、扬州市龙川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扬州市龙川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缴纳案款413773.59元及执行费6107元。
为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予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