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京0108民初68933号
原告:**韬,男,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
被告:北京轻舟世纪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平谷区平谷镇府前街36号。
法定代表人:陈耕。
原告**韬与被告北京轻舟世纪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2月27日立案,原告**韬于2022年4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本案审理过程中,原告**韬申请撤诉,其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韬撤诉。
审 判 员 夏文慧
二〇二二 年 四 月十九日
书 记 员 丁 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