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百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东台盛源建材有限公司、江苏百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苏0981执2165号
申请执行人:东台盛源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盐城市东台市。
法定代表人:李立纪,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江苏百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盐城市。
法定代表人:赵曙光,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东台盛源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百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15日作出的(2021)苏0981民初275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江苏百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冻结被执行人江苏百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存款、债券、股票、股权、基金份额等人民币18670元;或扣留、提取其在有关单位的同等数额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效力。
审判长  李振杰
审判员  储鹏杰
审判员  冯友林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书记员  葛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