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京0108执恢2902号
申请执行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住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7号楼4层,组织机构代码:700239733。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实创家居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房山区燕山迎风街21号A106号。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男,1970年9月14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
被执行人:***,女,1972年4月6日出生,汉族,北京市海淀区。
被执行人:北京实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房山区燕山迎风街21号A105室。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实创家居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实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查封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于2022年3月25日在工行融e购上依法对上述房产进行拍卖。买受人***(身份证号:XXX)以450万元的最高价竞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九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北京市东城区的所有权归买受人***所有。北京市东城区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二、买受人***可持本裁定书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三、解除对上述房屋的查封及全部抵押登记。
原查封案号:(2019)京0108执4412号
本裁定送达后即起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二年四月六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