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方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八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苏方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解除保全事项完成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南京海事法院
解 除 保 全 事 项 完 成 通 知 书
(2021)苏72执保155号
申请人江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八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22日作出(2021)苏72民初19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对被申请人名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昌金川路支行账户62×××68的冻结。经向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发出委托函,现已解除对被申请人名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昌金川路支行账户62×××68的冻结,并将回执材料复印交至该案的案件承办人。至此,本案保全工作完毕。
附:保全材料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