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05执279号
申请执行人苏州***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苏州铭能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苏州***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苏州铭能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协议纠纷一案,该案(2021)苏仲裁字第0744号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苏州铭能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权利人苏州***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标的为628260.12元及相应利息。
本院立案执行后,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676723.30元,该款项扣除本案执行费8682元,余款668041.3元(含相应利息)已汇付申请执行人。至此,本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