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朝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0612执1196号
申请执行人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南通朝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赵挺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额为2604087.37元。执行中,本院依法拍卖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通州区金沙镇通掘路东双霞花苑19幢202室不动产,得拍卖款3782000元,扣除网拍辅助费7000元,本案执行费26175元,本案分得款2604087.37元已退付申请执行人。现本案执行完毕,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zdqz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