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宇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宇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某某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陕0881执3178号 ***、江苏宇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与江苏宇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依据(2023)陕0881民初2693号民事判决书,向被执行人江苏宇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江苏宇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给付申请人工伤待遇赔偿款224450.01元及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并负担案件受理费10元及申请执行费3270元。本案在执行中,被执行人主动给付申请执行人工伤待遇赔偿款224450.01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已支付,执行费3270元已缴纳,现本案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被执行人江苏宇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