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川南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川南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齐河县人民法院 协 助 冻 结 存 款 通 知 书 (2023)鲁1425执保266号之一 ××××银行: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江苏川南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川南消防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江苏川南消防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在你处的存款65000元,请暂停支付一年(自2023年4月14日起至2024年4月13日止)。逾期或解除冻结后,方可支付。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