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和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江苏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0703执恢244号
***、掌传会、江苏和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掌传会、江苏和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7月8日恢复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强制扣划被执行人江苏和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98041.58元,执行江苏和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案外人上海××公司的债权1590130.46元,扣除执行费18700元,本案合计执行到位1969472.04元。至此,(2014)港民初字第0169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掌传会、江苏和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履行的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本案与(2015)港执字第01822号、(2018)苏0703执恢397号案为同一案件]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