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安集团有限公司

***与施国元、江苏扬安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苏0813执恢218号
***申请执行施国元、江苏扬安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294375.71元,现已全部执行到位。执行费4316元已执行到位。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苏0813民终136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全部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