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基建设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江苏省钟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高基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苏0115执恢31号
江苏省钟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高基建设有限公司:
江苏省钟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江苏高基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05345.18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00000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延迟履行金(延迟履行利息)元,(未执行到位的205345.18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于年月日将票据开具转付给江苏省钟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至此,江苏省钟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2013)江宁民初字第345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