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泗洪县第五建筑工程公司

宿迁瑞华建材有限公司、江苏省泗洪县第五建筑工程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苏1311执保1845号
高新区法庭:
申请人宿迁瑞华建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江苏省泗洪县第五建筑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受高新区法庭移交,解除对被申请人江苏省泗洪县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名下银行存款的冻结。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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