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泗洪县第五建筑工程公司

宿迁瑞华建材有限公司、江苏省泗洪县第五建筑工程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苏1311执保1810号
高新区法庭:
你庭于2021年12月08日移交我局执行申请人宿迁瑞华建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江苏省泗洪县第五建筑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我局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于2021年12月9日对被申请人江苏省泗洪县第五建筑工程公司的银行存款584898元进行冻结。实际冻结金额为4802.98元。现已完成相关保全事项,故此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