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调 解 书
(2023)浙0212诉前调书400号
原告
*****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市鄞州区现代家园市场现代地板城B区D3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4MA281HW037。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
启东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启东市江海中路57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113885448XD。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该公司法务。
案由
合同纠纷
立案时间
二〇二三年八月八日
适用程序
简易程序
诉讼请求(变更后诉请)
被告支付原告货款87000元。
调解协议内容
一、被告启东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前支付原告*****建材有限公司货款87000元,款项打入原告指定账户(户名:*****建材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市兴宁支行;账号:×××);
二、本案受理费1975元,减半收取987.50元,财产保全费898元,由原告*****建材有限公司负担。
原告与被告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审判组织
审判员***
二O二三年八月八日
代书记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