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益大建设有限公司

***、**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1311执保62号
民一庭: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盐城益大建设有限公司、江苏金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受民一庭移交,解除冻结被申请人盐城益大建设有限公司、江苏金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人民币500000元的银行存款或等额财产。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