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保全人合阳县丰宇实业有限公司、被保全人苏州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合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524执保629号
合阳县丰宇实业有限公司、苏州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保全人合阳县丰宇实业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苏州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审判庭作出了(2022)陕0524民初3306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对苏州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6300000元的冻结。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22年12月2日解除了对苏州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6300000元的冻结。已告知该案审判庭。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2)陕0524执保629号案件执行完毕,于2022年12月5日结案。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