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永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肇庆市永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粤0784执685号

肇庆市永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本院执行被执行人肇庆市永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追缴诉讼费一案,本院(2018)粤0784民初229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根据该判决书,被执行人应向本院补缴诉讼费10549.53元。本院在执行(2020)粤0784执264号案过程中依法扣划被执行人肇庆市永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442526.15元到案,并调款10549.53元至本案,故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