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善经纬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某某、浙江嘉善经纬办公设备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421执恢81号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浙江嘉善经纬办公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116500元,执行费1648元。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联系,并履行完毕规定义务,申请执行人出具结案证明,本院认可本案执行完毕。 至此,本院(2009)浙嘉民终字第368号民事判决书案件确定的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浙江嘉善经纬办公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执行一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