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辽0112执1302号
申请执行人***华环保有限公司。
住所地沈阳市浑南区天赐街7-3号17层。
法定代表人黄建,系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沈阳万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53号16-5。
法定代表人郑东,系该公司经理。
申请执行人***华环保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15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21年4月14日作出的(2020)辽0112民初10006号民事判决书。
经审查,***华环保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4月29日依据(2020)辽0112民初10006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2022)辽0112执1302号案件属于重复立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8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申请执行人***华环保有限公司的执行申请。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 陈奇
二〇二二年五月九日
书记员 廖理